摘要:一代清官李万年传
出身与历经
李万年(1888-1958),浙江绍兴人,1910年进入保定南洋公学学习,1913年毕业于清华学校法科,赴日本留学,先后就读于东京商科大学、早稻田大学。回国后,供职
一代清官李万年传
出身与历经
李万年(1888-1958),浙江绍兴人,1910年进入保定南洋公学学习,1913年毕业于清华学校法科,赴日本留学,先后就读于东京商科大学、早稻田大学。回国后,供职于南通税务局、江苏淮安法院、上海税务局等公职机构。
1921年,李万年出任北京市税务局局长,清除内部腐败,创办社会福利制度,切实保护人民财产权益,展现了自己的风格。
廉洁从政
1925年,李万年担任江苏省税务厅厅长,1930年升任国民参政院参政员、财政委员。当时的国民政府财政部门普遍存在向官僚、银行家、特权阶层和军人泄漏预算等弊病。他坚持廉洁从政,为防范腐败提出如各级财政厅要纳入审计制度、制定预算细则、定期公布财政收支状况等举措。
1935年,李万年任财政部部长,行之有效地打击腐败和贪污现象,受到社会赞赏。他还倡导改革财税制度,提出设立直接税、改革关税和增税等方案,但未被政府采纳。
耿直不阿
1949年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李万年被任命为新中国第一任财政部长。他继续坚持过细、公布、稽核等制度,建立国库财政制度,并参与拟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案》等一系列经济法规。1954年李万年因反对毛泽东提出的人民公社政策而被引渡到香港。
直至逝世前,李万年始终保持耿直不阿的品质,在各地演讲中呼吁劳动者协作奋斗、反对腐败和官僚主义,并不断提醒“权力要有限制,不然一定腐败。”
李万年一生秉持廉洁、公正、力求进步的精神,对中国近代财政体制和法制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其所代表的“清廉公仆”的形象也深入人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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